07:品质·消费

山西省消费者协会汾阳工作站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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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秦海峰)为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1月21日,山西省消费者协会汾阳工作站成立。

  早在1989年10月,汾阳就成立了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汾阳县消费者协会。2019年,因机构改革等多方面原因,原协会被注销登记。近年来,汾阳市市场监管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应对消费升级新趋势,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为建立健全汾阳市消费者保护组织,汾阳市市场监管局2024年发起消费者协会的恢复重建工作,并得到山西省消费者协会的悉心指导和大力支持。近日,山西省消费者协会批准设立山西省消费者协会汾阳工作站,标志着汾阳市消费维权事业站在了新的起点上,将以崭新姿态开启消费维权新征程,当好消费维权的“守护者”和“代言人”。

  汾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万伟表示,新起点上启航新征程,新设立的山西省消费者协会汾阳工作站,要充分发挥消协平台组织链接各方资源力量的独特优势和桥梁纽带作用,拓展维权深度,延伸维权触角,将消费维权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以消费维权的“量变”催化消费环境“质变”,激发消费者敢消费、能消费、愿消费的热情,以匠心服务、舒心政策、放心制度,营造更优质的消费环境,为汾阳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山西省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雷俊福对汾阳市市场监管局近年来在消费维权方面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扩大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是化解消费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他希望山西省消费者协会汾阳工作站大胆创新,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彰显更大作为,在组织和队伍建设中夯实更牢基础,在履职和工作机制创新方面探索更多经验。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消费者立场,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消费者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消费品质、消费服务,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更高要求、更高期望,促进高质量发展。

  揭牌仪式后,与会代表参观了山西省消费者协会汾阳工作站办公场所,对汾阳市节日消费市场进行了现场调研。